3月1日起,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规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和快读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行为属于违规,最高将处以3万元罚款。人们将这一规定概括为“快递上楼”。
近日有媒体记者深入采访了解到,新规实施一个多月,不少快递公司正积极落实“按约投递”等要求,优化服务。同时,新规也给快递小哥们的工作所承受的压力带来了新挑战,出现投递效率放慢、收入减少等问题。
快递已是当下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既关系到消费——网络已成为消费购物的重要形式;又关系到生产——相当多的企业将网络作为重要销售经营渠道;还关系到就业——快递行业承载着大量的就业,承担着“就业蓄水池”的特殊作用。依照国家邮政局发布的数据,2023年我国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1320.7亿件,同比增长19.4%。快递业务量持续增长的同时,快递员未联系收件人随意放置包裹,导致快递丢失等问题时有发生,确实亟待规范。不过,快递员的工作所承受的压力问题也不可以小看,今年全国两会上,一些代表委员建议物流公司酌情缩减快递员每日工作时长,降低劳动强度,保障快递员充足的休息时间。
既要提升快递服务水平,又不能过度增加快递小哥的压力,这两难是否有解?作者觉得,面对新规,不必把矛盾的焦点集中在快递员是否应该挨个打电话、送上楼,而要重视发挥好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快递服务与需求是千差万别的,不是所有的客户都需要送上楼,有的客户感觉快递员来电是一种“骚扰”,也不必要所有的快递公司都执行同样的服务标准。当老年人网购,买的东西又多又重时,去驿站取快件确实体验很差。而如果买的是生活小件、非贵重物品,购物者又是上班族,那么,放在驿站或者快递柜,在方便时自取,其实灵活性更好自由。而且,一直以来,顺丰、京东等直营制快递公司一直执行送货上门的服务,只不过他们收费更高一些罢了。
所以,在快递服务方面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就是要尊重差异化、尊重选择权,也尊重价值规律,优质优价、用脚投票。
一方面,新规虽然规定快递公司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和快读服务站要受处罚,但并没有限制“征得用户同意”的方式。在移动网络时代,难道征得用户同意只有挨个打电话这一种方式吗?在网购和派送的任何环节,增加派送方式的选项并不困难。有新闻媒体报道,部分快递公司已考虑通过科学技术手段提升履约能力,如采用智能语音及提供小程序选项前置了解客户的真实需求,按照客户的真实需求提供派件服务。
另一方面,新规虽然规定使用智能快件箱和快读服务站等方式投递需要用户同意,但并没有说价格调整需要“征得用户同意”。快递业是充分竞争、市场定价的行业,只要不形成垄断,做好告知,明码标价,那么,送货上门而增加的成本可完全通过价格覆盖。其实,在充分的市场之间的竞争下,当前各快递公司的收费标准与服务水准已达到一种动态均衡。当提升服务水准而打破这种均衡时,增加的成本传导至价格,就是一种必然。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增加的成本要么增加到快递员身上,要么转嫁到消费的人身上,一边关乎就业稳定,一边关乎消费水平,都不是小事。以这次快递新规为契机,快递行业可以对自身的服务进一步标准化、差异化,不同服务(配送时效、配送地点等)不同定价,消费者也要树立优质优价、花钱买服务的理念,依据自己需要选择服务模式。可以相信,在市场理性竞争之下,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快递服务与快递价格之间会形成一个让各方满意的新的均衡,快递上楼就不再是一个问题。